初心学堂丨如何理解机损险条款中的“意外事故”?
某企业为一场内机车及车皮投保机器损坏险,因驾驶人员操作失误,在将车皮和机车脱离后,未及时对车皮进行刹车,导致三节车皮脱轨受损。被保险人认为此次事故符合损险关于“意外事故”的定义,属于工人操作失误,且没有除外责任可以适用,应属于机器损坏险责任范围,并据此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。
企财险和机损险均承保由于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直接物质损失,但两者在责任范围上存在本质上的差别。企财险承保的是外来风险导致的损失(类似于人遭受外来意外伤害),而机损险承保的是设备运行中因内部电气、机械或操作原因导致的损失(类似于人体生病),与机器设备的运行特性相关,强调的是设备内部的原因或操作设备的原因。两个险种独立存在、互为补充,在保险责任上互为排斥。对于本文中的案例,如单纯从字面分析,被保险人的解释似乎有一定道理。但从机损险条款所承保的意外事故范畴分析,该倾覆、翻车、脱轨导致的损失应该属于财产一切险“意外事故”的责任范围,是一种外来风险,并非机器设备运转中因内在原因导致的事故,因此不属于机损险的责任范围。